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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验检疫:留意进口食品接触材料新标准

作者:王震    发布于:2017年11月12日 14时35分47秒   

 10月13日,从江苏检验检疫局获悉,2017年10月19日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正式实施。为规范对进口食品接触产品的检验监管工作,有效保护我国消费者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最新要求:从2017年10月19日起对报检的进口食品接触材料按照新标准实施检验,企业申报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时,应提供满足新标准要求的符合性声明,以确保进口食品接触产品贸易的正常进行。

    食品接触材料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由于与食品直接接触,食品接触材料的化学成分可能直接移至食品中或与食品成分发生化学反应,引起食品品质下降或食品安全问题。例如,果汁中的酸性物质可能会腐蚀金属包装,使铅、镉和汞等金属离子进入果汁,累积在人体之中无法完全代谢,极易造成肝肾等器官功能衰竭。又如塑料包装中的苯、甲苯、塑化剂等物质迁移到食物中,将对人体产生慢性危害,增加人体患癌的风险。

 

    江苏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进口食品企业,及时向国外贸易方传达我国标准新要求,督促国外生产商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尽量从源头遏制不合格产品进口;全面了解相关标准要求变化和具体实施期限,及时更新产品检测要求,确保产品符合我国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密切关注国内外食品风险预警信息,加强与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沟通协调,降低进口产品不合格风险。